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阿得(化名)日前和學弟一同到夜店狂歡,發現對方喝到爛醉後,將其送回租屋處。因看到學弟沒穿衣服就躺在床上睡覺,頓時起了淫念,性侵得逞。學弟醒來覺得「屁股痛痛」,甚至還滲血,驚覺自己失身,立即報警處理。但阿得否認犯行,檢警卻在學弟的內褲上發現他的體液。台中地方法院宣判,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阿得和學弟於2020年6月25日,到台中某夜店狂歡,學弟因此醉得不省人事,阿得見狀和學弟一同離場,並在同日上午6時左右,回到學弟的租屋處。等到學弟清醒時,發現肛門劇痛,洗澡時還發現有屁股滲血,這才發覺異狀,立刻詢問阿得,「我屁股痛痛的」、「你有沒有怎樣」、「我們有怎樣嗎」、「我幾點回來的」,但對方卻淡淡的回應「你6:00多吧」、「我6:30左右就走了」,學弟覺得事情沒那麼單純,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調閱學弟租屋處附近的監視器,發現阿得在事發當天上午9時左右才離開,足足在租屋處停留3小時。此外警方還在學弟內褲上發現阿得的體液。
▲學弟喝得爛醉,沒想到被學長送回家後,會被對方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不過阿得被訊問時,否認犯行並辯稱,當天他幫學弟洗澡時,對方曾表示「屁股不舒服,希望他能到外面」,自己才離開浴室,隨後因為酒氣上來有點微醺,就在學弟房間內「DIY」,過程約10分鐘。
阿得指出,後來發現學弟待在浴室很久都沒有出來,才走進浴室查看,就發現對方倒在地上,他才向前將人扶起並檢查身體有沒有傷口,確實發現一些血跡,就隨手拿衛生紙幫忙擦拭,「可能因此不慎拿到自己先前使用過的衛生紙。」
但法院審理時,阿得卻稱扶起學弟時,對方曾表示「自己屁股不舒服」,但外觀上看不出血跡等語。對此台中地院認為,阿得說詞前後不一,有違常理,且一般狀況下,不會拿用過的衛生紙幫人擦拭血跡,因此法官不採信阿得說法,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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