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買賣雖然是你情我願,但是難保沒有糾紛。中國就曾有一名男子指控自己外甥,原因就是他認為他外甥將一棟價值10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30多萬元)的房子賤價賣出,懷疑他從中收取利益,因此告上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此案,結果也出爐了。
▲男子賤賣價值人民幣100萬的房子,遭親舅舅告上法院。(示意圖,非當事照/資料照)
據《網易新聞》報導,這起糾紛發生在中國,一名曾姓男子因為年事已高,也有其他事要忙,因此想要委託自己的外甥阿華幫忙賣房,而他的房子位於海滄區,預估價值也有10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30多萬元),當初雙方簽訂了委託書也進行了公證。
5年前的6月,阿華用人民幣30萬(約新台幣130萬元)賣掉曾男的房子,曾男發現後覺得自己的房子被「賤賣」,竟然已不到3折的低價賣出去,讓曾男相當不平,認為已經嚴重低於市場價,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將外甥告上法院。
曾男認為阿華沒有善盡代理人的義務,因此認為他需要賠償中間造成的損失;阿華則認為自己無償進行代理,已經妥善在期間內完成任務,不認為自己有錯。
而最終法院在案件審理期間對房產進行估價,確認了房子的價值確實為10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30多萬元),因此判定阿華沒有履行義務,因此造成曾男的極大損失,判賠阿華應該要賠償曾男損失的人民幣7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