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施郁韻報導
有一名人妻與親友們皆住台北,由於老公想換工作並搬回高雄老家,擔心分隔兩地婚姻難維持,但自己也不想南下高雄,動念想要離婚。對此,律師呂秋遠分享婚姻2大原則當判斷標準,並直言「當妳不好意思拒絕別人的時候,想想他們為什麼好意思為難妳?」不少網友看完相當有感。
▲老公想換工作回高雄老家,女子憂若分隔兩地,婚姻要怎維持下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透露,有一名女子由於親友們都居住在台北,但老公想換工作回高雄老家,「我實在不想跟他搬過去,若分隔兩地,婚姻要怎維持下去?」、「我想請問為什麼結了婚的女人,一定要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好像我們都沒有自己的父母要孝順」,並動念想想要離婚。
▲呂秋遠分享2個判斷標準,變動最小原則以及友善夫妻原則。(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呂秋遠指出,分隔兩地的婚姻,若要維持需要很多的毅力與勇氣。不過他分享判斷標準只有2個,變動最小原則以及友善夫妻原則。變動最小原則是尊重現狀,原則上任何一個人就不該隨意變動,如果婚前兩人沒有「日後會變動」的計畫,就應該以現狀為準,不該強迫誰一定得走。
接下來則要考慮友善夫妻原則,若在做決定時,根本不想徵詢另一半的意見,而是我行我素,決定了以後才告知對方,一副就是「愛來就來,不想來就離婚」,這種作法顯示出對方的未來「根本沒有把你放在一起」,如果對方直接野蠻的告知你,「這種不友善的舉動,當然沒什麼好配合的。」
呂秋遠也勸這名女子勇於表達意見,「你不喜歡分隔兩地,也不願意跟他走,如果他這麼不尊重你,那麼就該考慮兩個人是不是該各自尋找未來。」,且要女子記得以下將適用在所有人際關係的話,「『當妳不好意思拒絕別人的時候,想想他們為什麼好意思為難妳?』他都敢為難妳了,妳怎麼會不好意思為難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