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朱祖儀報導
在職場內「薪水」是一個敏感話題,也有一些公司禁止職員公開討論薪資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紛爭。不過大陸一名飯店員工王太陽(化名)剛入職2個月,就偷看了周姓同事的薪資單,犯了嚴重的違規行為,此舉曝光,6天後遭到公司開除。王男事後將此事告上法院,近日二審判決出爐。
▲王太陽偷看同事的薪資單,被公司開除。(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據《新浪新聞》報導,王太陽2018年收到寧蘇大酒店的錄取通知,並在5月16日入職工作,工作合約到2021年6月30日止。不過2018年7月2日他卻在未經周姓同事的同意下,就私自偷看對方的薪資單,對方發現原本密封的薪資單被拆開後,隨即到保安部調閱監視器查看狀況。
由於該公司「員工手冊」行為準則嚴重違規章節第18條規定指出,無端騷擾客人或員工,窺視他人隱私等,屬於嚴重違規行為。因此王太陽偷看同事薪資單的舉動曝光後,公司當月8日立即將其開除並通知工會。
王太陽在同年8月申請仲裁請求恢復勞動關係、繼續履行工作合約。9月仲裁委做出裁決,指出對於王太陽要求繼續履行工作合約的主張,不予以支持。王太陽不服,決定將此事告上法院。不過一審判決認定,私自拆開查看同事的薪資單,確實屬於窺視隱私行為,公司做法屬合理。
王太陽不滿判決提出上訴,表示員工手冊內並沒有明確指出工資單是員工隱私,且雖然周姓同事有看到他在拆信件的畫面,但無法證明他手上的是別人的薪資單。
近日二審開庭,法官指出,雖然員工手冊沒有寫清楚,不過薪資單涉及個人財產狀況,但王太陽沒有經過對方同意,就私自拆開偷看,和偷窺隱私行為並無不同;且相關人員出面作證,透露當初約談王太陽的情形,都能證明他是偷看同事的薪資單,因此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