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施郁韻報導
信用卡常常會讓人聯想到「卡奴」等觀感不佳的印象,不過信用卡要自身使用、千萬別出借給親朋好友,以免陷入麻煩。一名鄭姓男子2019年5月期間,由於一名男同事喜愛看電影,因此鄭男以每月3000元租金,將一張花旗信用卡租借給他,沒想到鄭男1年後收到銀行催繳通知,才得知對方狂刷15萬多元,信用額度被銀行大砍,一氣之下怒告男同事。
▲鄭男以每月3000元租金借出信用卡,卻被同事狂刷。(示意圖/記者馮珮汶攝)
鄭姓男子向法官訴說,兩人因工作關係互相認識,2019年5月雙方見面時,鄭男整理錢包被男同事見到有一張花旗信用卡,同事坦言自己很愛看電影,想使用花旗卡買電影票較優惠,拜託鄭男以每月3000元租金借給他。
鄭男表示,一剛開始不想借卡,考量到與對方是工作合作關係,又怕壞情誼,於是勉強將卡出租,沒想到對方僅付了第1個月租金就沒消息,鄭男也不好意思催繳。但1年後銀行催繳費用,一才發現「被刷買很多不知明細的產品」,共被同事刷卡15萬多元。
同事允諾要繳清帳單,卻演變成避不見面,鄭男信用額度還被銀行大砍近14萬元,他擔憂成信用不良戶,先行繳清總共29萬元,並向男同事提告求償。最後依鄭男提供的對話紀錄及帳單,認定確實是男同事所刷的卡費,判男同事得照單全賠29萬元,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