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南一在超商打工的15歲女高中生小涵(化名),因為失戀心情不好,因而答應熟客曹男邀約,兩人一起外出散心;沒想到曹男竟然幾杯黃湯下肚之後起了色心,在車內強壓小涵,直到遭到拒絕後才罷手,之後,小涵心靈受創,甚至在某日醒來看到光線透進窗簾,想起當天在車內差點遭侵犯情景,嚇到不斷流淚,才終於鼓起勇氣向學校老師透露,全案曝光;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曹4個月,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7年12月底,曹男得知小涵剛分手,並在跨年夜以LINE邀約她外出散心喝酒,兩人從體育公園外續攤喝到車上,當時的小涵早已不勝酒力,被突然起身的壓在副駕駛座上,小涵用餘力奮力抵抗,曹男緊抓著她的雙手,才終於鬆開,退回到自己原先的位子上,與小涵繼續聊天,直到1月1日凌晨4點才送她回家。
▲15歲小涵被熟客侵犯,心理留下嚴重陰影。(示意圖/翻攝pixabay)
這件事情雖然已經過去,小涵也並未身體受到侵犯,但已經在她心裡留下陰影,後來只要看到曹男到超商消費,就到倉庫躲起來。直到2019年暑假,小涵有一天醒來,光線透過窗簾照進來,「很像當天在車上反抗時那個光,我就嚇到哭了」;這件事情,讓她決定去找輔導老師談談,校方知悉後則依規定向社會局通報請警方偵辦。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從事餐飲、搬家工作的曹男雖然否認犯行,但仍盡力彌補過錯與小涵達成調解,賠償15萬元,依強制罪判曹4個月,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