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潭水位降低,潭邊一戶黃家祖厝殘存屋體也露出水面。黃家指,日治時期建水庫,家族被迫搬往水社蓋屋,幾年前卻被林務局提告拆屋還地;林務局說,黃家無法證明有使用權。
▲日月潭水位降低,潭邊一戶黃家祖厝殘存屋體露出水面。(圖/中央社)
日月潭水庫近幾個月蓄水率約4成、5成,低水位除讓漁民抓到巨無霸大頭鰱、月牙灣「天使的眼淚」淪為「年輪蛋糕」、潭邊淤積長滿雜草、部分碼頭封閉之外,水社地區黃姓家族位於涵碧半島的清朝祖厝殘存屋體石塊也露出水面,進而使黃家侵占國有林班地遭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提告請求拆屋還地的事躍上媒體版面。
家族成員黃鐘賢今天表示,家族自清朝就在水社地區生活,當時日月潭有許多田地,後來日治時期興建水庫,造成水位上升,家族被迫無償從潭邊搬遷數百公尺到現今水社地區,至今5戶共8代家人,當年曾向政府登記土地所有權未果,不料政府未釐清並尊重實際土地所有人情況下,民國95年逕自將這塊土地登記為國有。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108年5月民事判決內容,南投林管處與黃姓家族,就這塊土地無租賃契約存在,就算被告黃家祖先清朝時占有這塊土地並興建建物為事實,也不能因此推定是以行使所有權的意思而占有,黃家主張依繼承關係取得占用土地所有權、土地有轉型正義問題等說法也不足採信,且根據黃家提出的文件,也無黃家祖先依先占理論取得土地所有權的論述及結論。
判決內容指出,這塊爭議土地上,被告黃家等人建物位在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潭觀光風景區,與日月潭相隔中興路,其中一名黃姓被告在土地建物經營觀光遊艇公司;經考量地價、當地交通、商業經濟功能等,判決黃家須拆除地上物,並將土地還給南投林區管理處,及應給付土地使用補償金。
黃家不服一審判決提上訴,案件審理中,對此,南投林管處表示,為維護日月潭好山好水,近幾年陸續辦理林班地籍清查,發現黃姓民眾等8人占用日月潭地區國有土地後,對黃姓民眾等占用人所提證明文件已謹慎查核,但都無法證明黃家有合法使用權源。
南投林管處指出,向南投地方法院提出「拆屋還地」訴訟後,黃家提出的證明也不被法院採信,法院一審判決南投林管處勝訴,黃家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中,林管處待法院判決結果再研議後續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