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檢署今(1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與翁茂鍾有關的「諸慶恩案」,決定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目的只有一個,還諸慶恩及其家人一個清白。
▲高檢署今表示決定針對「諸慶恩案」聲請再審。(圖/中央社)
台灣高等檢察署發言人吳怡明做上述表示。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與司法檢調人員不當來往案,司法院、法務部1月18日分別公布調查報告,認定共有40名司法檢調人員與翁茂鍾不當往來;司法院、法務部隨後表示將擴大清查,調查工作持續進行中。
法務部1月18日公布調查報告後,高檢署已將與翁茂鍾有關的「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自首案」、「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應華炒股案」等4件刑案,分別發交台南地檢署(前2案)、台北地檢署及台中地檢署重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