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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夫婦的世界之前 買房「聯名登記」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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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保值的特性,讓買房成為愛侶們給彼此安全感的最高等級。(圖/資料照)

文/蕭又安/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不少情侶或是夫妻將手頭的資金投入買房晉升有房一族,除了能夠圓一個「愛的小窩」夢想,房地產保值的特性也是愛侶們給彼此安全感的最高等級,然而無論是情侶或夫妻共同購置房產,都有很多「眉角」需要注意,事先約定清楚,以免「感情變質」後,衍生處理房地產的麻煩事。
 
婚前婚後買房大不同 小心為愛人財兩失
 
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指出,情侶及夫妻共同買房最常遇到的問題是房屋所有權問題,若是在婚後購買的房產,無論是共同出資或是單方出資,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是離婚會列入進行財產分配的項目。而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房產則屬於個人財產,若日後離異,是不會列入財產分配項目內,不少尚未登記結婚的情侶或是準夫妻為了表示愛意就將房產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這樣等同於是把房子送給了對方,在實務上,也有情侶分手後,房產直接被女友賣掉,實際出資的男友索討無門,落得人財兩失的下場。
 
登記及貸款要清楚 以免佳偶變怨偶

面對這樣的情況,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襄理董家菱建議可以採用「聯名登記」,如此一來其中一方要處分房產,需經他方同意,且處分的所得亦屬雙方,可避免不必要的爭議,不過採用聯名登記也有小缺點,因為申請購屋貸款只能為一人,貸款人卻僅擁有一半的產權,可能讓購屋貸款無法談到較漂亮的成數與利率。

▲情侶及夫妻共同購置房產(圖/資料照)

貸款的部分則需要注意的是,建議民眾可以由雙方信用或是貸款條件較好的一方做為貸款申請人,舉例來說,如果先生具備公教人員身分,適用軍公教人員優惠房貸,可用先生的名義,辦理軍公教優惠貸款,或是為上市上櫃公司、百大企業的正式員工等,都會被銀行視為具有穩定還款能力的優質客戶,都有可能談到比較好的貸款條件。董家菱提醒民眾,每月本息攤還的金額不可超入夫妻每月總收入的3成,超過這個金額可能影響家庭生活品質,佳偶變怨偶。

【本文獲得「MyGonews」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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