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婦人小芳(化名),先前因擔心愛犬沒人照顧,遂以繩圈將其勒斃後再尋短,所幸小芳母親及時發現,隨即將女兒送醫救治,事後檢方依動保法將她起訴;台北地院遂依不得任意宰殺動物罪判小芳拘役30日,併科罰金20萬元,緩刑2年。
檢警調查,2018年9月間,小芳想結束自己生命,又擔心愛犬無人照顧,她便拿繩圈勒斃貴賓狗後輕生,小芳母親聯絡不上女兒,只好前來租屋處找人,驚見女兒昏迷不醒,隨即將她送醫救治,小芳才得以被救活,但此舉已違反動物保護法,檢方遂依法將她起訴。
▲北市婦人擔憂愛犬無人照顧,遂以繩圈將其勒斃再輕生。(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exels)
小芳辯稱,當時她與網友有感情糾紛,經常遭到對方跟蹤、恐嚇,她感覺生命遭受威脅,又與小狗感情親密,想帶著愛犬一起走;法官指出,小芳長期受到疾病困擾,又擔心自己離去後,小狗無法獲得良好照顧,才想與愛犬一同離開人世。
法官認為,小芳因妄想遭人殺害,因害怕愛犬獨活,才會以繩圈將其勒斃,動機情有可原,但小狗終究是一條生命,不容任意處置,考量小芳沒有前科,每天都在自責、心痛,希望愛犬再回到身邊,犯後態度良好,遂依不得任意宰殺動物罪判小芳拘役30日,併科罰金20萬元,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定期接受治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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