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2.0打炒房 2016年起取得案件回溯適用

打炒房,行政院祭出房地合一2.0修法,據政院版條文,適用範圍將回溯至2016年起取得房地,預售屋也比照,至於何時出售案件要以2.0版方式課稅,未來將由行政院視房市變化訂定生效日。

▲行政院祭出房地合一2.0修法。(示意圖/資料照)

行政院版房地合一2.0版修正草案,11日已送交立法院審議,拚本會期完成修法,為抑制短期炒作房價行為,將適用重稅的「短期交易」案件認定期間拉長,未來持有2年內就出售房地將重課45%,持有2年以上、未滿5年出售則課35%,並將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納入適用。

房地合一2.0版方案曝光後,外界高度關注「日出條款」如何訂定,包含適用案件範圍是否回溯以及何時生效。

而根據行政院版修正條文,只要是2016年起取得的房地,等未來修法完成生效,都要適用2.0版課稅,預售屋、特定股權交易也比照適用。

由於現行2016年起取得的房地,就屬於房地合一案件,出售時的計稅方式、稅率,要按房地合一規定課徵,等於2.0版適用範圍與現行完全一致。

不具名官員說明,考量2.0版若再訂出一個新的時間點來區分適用範圍,例如規定今年7月取得房地才適用,不向前回溯,稅制、稽徵作業將過於複雜,同時可能引發搶買潮,為了不適用2.0版,短期炒作者可能搶在7月前快買房,反而使房市需求更升溫。

官員表示,為不造成反效果,因此將房地合一2.0版適用範圍回溯至2016年起取得者,與現行範圍一致,這些案件如果在條文生效日後「出售交易」,持有期間未滿5年者都要課35%或45%重稅。

至於條文生效日,將由行政院視房市變化情形,審慎考量後決定。

以目前版本來看,房地合一2.0版回溯至2016年起取得案件適用,影響最大將是近1、2年才買入打算短期炒作的投機客。

假設2019年元旦才取得房屋,到今年元旦持有期間已滿2年,根據現制適用稅率為20%,但等房地合一2.0版生效,持有期間必須再拉長到5年以上才能避開重稅,否則出售稅率將上升至35%。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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