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45歲洪姓男子,13日清晨6時許開車衝撞文山一分局門口,先剷倒騎樓的13輛警用機車後,又轉到後方的警局停車場,再衝撞2部警用巡邏車,警方聽聞巨大聲響,隨即將他逮捕送辦;3天後文山一分局下令轄內5間派出所及警備隊,24小時輪班到停車場站崗,引發基層警員反彈聲浪,甚至痛批:「難道要我們肉身擋車嗎?」
▲洪男開車撞倒13輛警用機車。(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洪男駕車衝撞15部警用汽機車後,文山一分局祭出策進作為,比照KTV、危險路口的作法,要求轄內木柵、木新、復興、指南、萬芳等5間派出所,加上警備隊共6單位,從16日開始輪流到停車場站崗,24小時不間斷留守;不過,停車場門口設有一道長形鐵門,如果是封閉狀態下,車輛無法長驅直入,警員仍是必須輪班站崗,而且根本無事可做,只能在原地放空或來回走動。
▲洪男開車撞毀2部警用巡邏車。(圖/翻攝畫面)
基層警員表示,大家接到指令抱怨連連,無奈之餘也只能配合,目前6個單位平均分攤站崗人力,每人站2小時,一天就有12人到分局報到,不但原有勤務工作受到影響,排班時間也大亂,只是為了應付高層,勞師動眾調配人力,卻沒有實質防範效果,實在太過荒謬。
▲洪男開車撞毀2部警用巡邏車。(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文山一分局停車場鐵門,平時為了方便同仁進出,白天會維持開啟狀態,洪男才有機可趁,倘若分局欲防範意外再現,只要將鐵門關起來,需要進出時再開啟即可,明明一個遙控器就能解決的問題,為何要從各單位拉人去罰站?
基層警員更質疑,倘若分局欲預防汽車衝撞,擺放實體路障還比較有用,警員哪有辦法徒手阻擋車輛衝撞?根本是置同仁人身安全於不顧,原本擁有公共安全專業的警察單位,不但沒有提升警員安全的措施,反而創造出更高風險且疲勞的勤務,顯得格外諷刺。
▲洪男遭警方拉出車外上銬逮捕。(圖/翻攝畫面)
對此,文山一分局表示,本局確實有指派五所、警備隊同仁,24小輪流擔服後門駐守勤務,藉以落實駐地安全維護,各分局皆有相同勤務,目前先規劃運作1個月,再考量同仁體力情形,並加裝監視器設備,屆時後門將會關閉,由值班警員負責監看,有人進出才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