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5年前,新竹發生一起銀樓搶劫殺人案,當時有2名歹徒搶劫金瑞銀樓,老闆陳榮輝被砍重傷,事後,警方逮捕有多項前科的男子郭中雄,之後郭中雄又咬出男子蘇炳坤為共犯,2人因此雙雙入獄,後經過民團救援,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改判蘇炳坤無罪,近日,高院再判郭中雄無罪,由於郭中雄坐了1803日的冤獄,因此裁定補償631萬,可聲請覆審。
▲坐冤獄多年,郭中雄改判無罪。(圖/中央社)
事件發生於1986年3月,當時2名歹徒打劫銀樓,砍傷了老闆陳榮輝,搶走大量金飾後逃逸。而警方認為有多項前科的郭中雄涉嫌重大,因此將他逮捕,之後郭中雄咬出蘇炳坤是共犯,2人被依強盜殺人未遂罪判刑,蘇炳坤判15年;郭中雄判16年徒刑。但蘇炳坤不甘含冤入獄,前後提了4次上訴都被駁回。
直到監察院指出,承辦銀樓搶案的檢警有失職,2000年,前總統陳水扁特赦「罪刑全免」讓他重獲自由,但蘇炳坤為了平反名譽,請民團協助奔走,終於獲得再審機會,2019年,高院改判他無罪,全案確定,蘇獲得445萬元冤獄賠償。不過當年蘇炳坤正值壯年,被關了3年多,家庭、青春和事業早已全被毀了。
而民團也認為郭中雄是被誣陷,因此四處奔走,終於獲得高檢署檢察官同意,聲請再審。高院審理後,認為2名歹徒當時戴著頭套,但證據無法顯示嫌犯為蘇炳坤與郭中雄,因此於2020年3月,改判郭中雄無罪。高院認定他被羈押及關押共1803天,准予631萬500元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