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工程師,日前和女友一同替公司辦活動,對方還邀請2名仍是學生的閨密阿蘭(化名)和小美(化名)一同參加。沒想到林男趁著女友的閨密酒醉、昏睡時性侵得逞。女友當時目睹男友的惡行,卻沒辦法阻止對方,憤而離房。對此高雄高分院依趁機性交罪及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月與6年徒刑,合併執行8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18年12月底,和女友替某公司在屏東辦活動,由於2人均為工作人員,因此提前1天入住民宿。女友還邀請自己的2名閨密參加,於是4人一同住在民宿的3樓。
當天晚上,女友和阿蘭因為酒醉、疲憊,先後到同房不同床上休息,而小美洗澡後,和阿蘭睡在同一張床上。同房的林男,竟然在關燈後,對阿蘭伸出狼爪,一旁的小美還沒熟睡,便出聲表示想喝水,也慘遭林男性侵。
▲林男在女友面前,性侵對方2名閨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法官審理時,林男否認犯行,辯稱有經過對方同意和默許,才會和2人發生關係。不過法官調查發現,林男對兩人非禮時,躺在隔壁床的女友發現異狀,刻意拍打床鋪阻止未果,就用棉被蓋頭奪門而出,林男也立即跟出去。過了10分鐘後。女友先回房睡覺。沒想到林男死性不改,回房後不但鎖門,還對小美性侵得逞。
對此法官依據小美的指證,加上其他證據,認定林男觸犯依趁機性交罪及強制性交罪,判其3年6月與6年徒刑,合併執行8年。林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一審用法無誤,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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