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宇莉、劉瀚煒/台中報導
保障何在?台中一名黃姓司機控訴,去年12月開客運出車禍,必須賠償對方8萬元,公司要求他簽署自賠4萬元的同意書,他拒絕簽署並提出離職,但公司卻改口說車損10萬元才能出險,要求他負擔全額賠償還預扣薪資1萬元做為罰單暫代付款。對此,客運公司表示要求司機自付賠償是依勞動契約,預扣薪資也已經歸還,現在一切交由調解委員判定。
▲黃姓司機控訴提出離職卻遭客運公司預扣1萬元薪水。
客運站前大批乘客等著搭車,大排長龍,司機趁著休息空檔滑手機,但就有司機控訴這家客運公司要求他對上班途中發生的事故自行負責。
投訴人離職黃姓司機:「開車發生了一起車禍,警方初判出來是我全責,賠償金額對方是開出大概8萬多,(公司說)你今天沒有達到10萬的話,你就必須要全額支付你這一整筆的賠償金額。」
黃姓司機現在已經離職,他控訴去年他開車出車禍,公司要求他簽署同意書,同意自賠4萬元,超過的金額由保險負擔,他不願簽署因此提離職,但公司事後改口以勞動契約為準,事故全額理賠由駕駛人負責,讓他認為權益受損,而且公司又預扣他1萬元薪水,說是交通罰單預留金,讓他憤而向勞工局申訴。
▲客運公司要求簽署「自賠4萬元」的同意書,黃姓司機憤而提出離職。
勞工局勞基科長曾傳銘:「確實有發現公司從勞工的工資先去預扣1萬元,也就是雇主不得預扣工資做為違約後賠償的使用。」
客運公司楊課長:「勞動契約有載明,就是有駕駛人發生了道路的一個行為事故的時候,必須自負責任的部分,(薪資)禮拜五確實已經有入匯了。」
勞工局表示已經針對客運公司違法扣留薪資開罰,但事故理賠事宜還需要繼續協調。客運公司則說是勞資雙方溝通有誤,後續問題交由調解委員會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