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03/30 11:26 發稿 | 12:35 更新:新增影音 】
新北市三重一間釣蝦場陳姓老闆,前年間時常聽到顧客抱怨「釣不到蝦」,起初以為顧客技術差,但調了監視器畫面後,發覺蝦子竟是被陳姓、方姓員工撈走,短短2個月竟偷了185台斤(約111公斤)氣得報警提告,日前新北地院也依業務侵占罪嫌判2人各6月徒刑;陳姓釣蝦場老闆上午出面受訪大吐苦水直呼,開餐廳不怕人吃,開釣蝦場也同樣道理,最氣得是2人行為影響到自己的商譽,損失層面無法估計。
▲現場人員在放蝦時,都會公開秤重給顧客看。(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陳姓老闆大吐苦水指出,前年9到11月間常接到客人抱怨「釣不到蝦」,起初以為是少數客人技術不好,但抱怨聲浪越來越多,熟客的VIP群組中,竟多達4、50人抱怨釣不到,由於店內都會固定時間「公開、公正」放蝦,因此也讓他起了疑心,從釣蝦池的水溫等多方著手調查,卻發現都無異狀,於是調閱監視器畫面,結局讓他十分崩潰。
只見監視器畫面中,平時值大夜班,來店內服務一年多的方姓單親媽媽與剛上工不到3個月的20多歲陳姓員工,竟光明正大地著青蛙裝下池撈蝦,將蝦子撈進桶子內,接著搬出店外,疑似轉賣給其他人。
▲現場人員示範放蝦狀況。(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陳姓老闆說,起初心想2人家境狀況都不算太好,因此給予他們機會,沒想到,他們卻又繼續犯案,再度被抓包時,2人堅稱是把蝦子吃掉,讓陳姓老闆直呼「就算把蝦子當白飯吃,也不可能吃那麼多」,短短2個月損失185台斤的蝦子,氣得向他們提告。
陳姓老闆表示,開飯店不怕員工吃飯,開釣蝦場其實也不怕員工吃,他們每天進1百斤大約都會有5%耗損,若員工從庫房中拿走,他不會多說甚麼,但員工卻是從賣場(指釣蝦池)撈,影響的就是客人的權益,客人一直釣不到,就不願再上門消費,影響的是他長期以來所維持的商譽,而這也是他最在意的部分。
▲陳姓老闆出面受訪大吐苦水。(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陳姓老闆說,起初單親媽以每月從薪資扣5千來償還,沒想到,她就此離職神隱,甚至還向勞委會投訴,搞得當時店內勞工局、衛生局幾乎天天上門稽查。
而新北地院審理期間,方女依舊辯稱,老闆同意員工可以隨意撈蝦,自己與陳男頂多只吃20台斤,陳姓老闆則稱,同意員工吃的,是每次運送過程有一定比例會死掉的泰國蝦,並沒有同意員工可以吃活蝦。
▲2員工監守自盜走185台斤的蝦子。(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法官採信陳姓老闆辯詞,認定2人確實有偷撈活蝦食用,共計約185台斤,價值約5萬餘元,因此依業務侵占罪將2人各判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