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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釀50死!包商李義祥被起底 詐領工程款遭判刑

記者楊忠翰/花蓮報導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2日上午9時許,從樹林發車開往台東,行經花蓮縣和仁段清水隧道時,突遭工程車擦撞出軌,造成50死175傷的慘劇;義祥工業社工程車滑落邊坡為釀禍主因,負責人李義祥卻被起底,他在2015年承攬花蓮縣政府招標案時偽造照片,事後被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與工程車發生碰撞。(圖/翻攝畫面)

檢警調查,2015年間,李義祥負責義程營造公司工程投標業務,7月得標「花蓮縣103年度天然災害復建及道路橋樑工程」,但施工設計圖並無圍堰工項,李義祥建議增加圍堰,花蓮縣政府討論後增加4項工程,其中一項為「橋墩補強圍堰工程4座」,總價55萬餘元。

李義祥為了取得圍堰工程款,明知自己並未施作任何工程,卻在施工日誌上登載不實事項,又要求不知情的陳姓員工,將其他圍堰工程的照片加以變造,再放入工程記錄照片表格內,然後送交花蓮縣政府建設處,甘姓負責人發現照片有異,遂以照片與現場施作情形不符為由,拒絕李義祥請款;本案經廉政署偵辦後,由花蓮地檢署依法起訴。

▲李義祥曾偽造施工日誌詐領工程款遭判刑。(圖/翻攝畫面)

李義祥起初供稱,這四天他確實沒有施作圍堰,然而圍堰是更早之前就做好,他會製作這份施工日誌,純粹為了應付工程查核小組,這幾張的確是假的照片;事後李義祥又改口表示,這4天他確實有做圍堰,但他是用鋼板搭起的臨時圍堰。

一審法官判李義祥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甘姓負責人則是無罪;二審法官認為,甘姓負責人與李義祥勾結,共同犯下經辦公用工程舞弊未遂罪,分別判處甘姓負責人3年6月徒刑、李義祥2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李義祥上訴被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太魯閣號事故49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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