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花蓮報導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撞上從邊坡滑落的工程車出軌,釀成50死202傷慘劇,涉肇事「義祥工業社」負責人兼駕駛李義祥(49歲),原本50萬交保裁定被撤銷,發回地院重裁,今(4)晚8時許結果出爐,宣告收押禁見2個月,並說明以下理由。
▲花蓮地院重新裁定李義祥收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花蓮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黃鴻達指出,李義祥自今(4)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被告李義祥經承審法官訊問後,依據其陳述之內容,以及檢察官歷次提出之各項證據資料,認定被告涉犯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罪嫌之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本案涉及公共工程承攬契約,施工廠商、監造單位等關係者眾多,被告與施工廠商之關係為何,亟待偵查機關分析資料後,始能進一步實施相關偵查作為,再斟酌李義祥先前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曾指示員工繪圖而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有事實足認李義祥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高度風險,認定有羈押必要。
至於檢方歷次提出的各項證據資料為何,黃鴻達則說,依偵查不公開規定,相關細節及案情不得詳述。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黃鴻達4日出面說明理由。(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