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花蓮報導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撞上滑落邊坡的工程車,釀成50死217傷的慘劇。交通部今日提出事故報告指出,針對李義祥身為營造公司負責人,又兼任工程的工地主任,已經違反營造業法,台鐵局將依法求償,可處20萬到100萬罰鍰。
▲李義祥違法兼任工地主任,台鐵擬提告最重可求償100萬元。(圖/翻攝畫面)
李義祥施作的工程為東新營造公司承攬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邊坡全生命週期維護管理之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根據了解,東新營造將工程分包給義祥工業社,原訂去年6月18日完工,但因變更水保計畫、配合疏運與夜間施工,總共延宕了3次,預計今年4月26日完工,但李義祥疑似因為不想多付「每日12萬元」的違約金,所以才在清明連假期間偷偷施工。
有關民事責任方面,台鐵將基於民法規定與契約約定,向東新營造公司、義祥工業社與李義祥請求損害賠償。
而行政責任方面,李義祥為義程營造公司負責人,又兼任本次工程的工地主任,涉有違反營造業法規定,未來得有主管機關依法處20到100萬元的罰鍰。有關刑事責任部分,李義祥可能涉刑法罪責,刻由花蓮地檢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