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父親給獨子龐大財產後,獨子卻連每月孝親費都不想給!台北松山慈祐宮前董事長顏家旺育有五女一子,考慮到鉅額遺產稅且重男輕女,便將名下數十億元房產贈予兒子,並約定每個月給他30萬零用金,但三年半前顏家旺意外摔成植物人,兒子卻拒絕支付零用金,被自己的姊姊以父親名義提告,二審判決出爐,長子應支付積欠的42個月零用金共1260萬元、並且得按月給父親零用錢,全案可再繼續上訴。
▲松山慈祐宮前董事長顏家旺摔傷成植物人後,獨子卻連約定好的零用金都不肯支付。(圖/翻攝自財團法人台北市松山慈祐宮臉書)
老董顏家旺膝下五女一子六年來互告上法院,就是因為顏家旺夫婦名下房產店面和公寓總共將近40間,總市值5、60億元,老夫人生前把將近20間有價值的店面過給獨子顏琮軒,大約16間老公寓收租將由六名子女一起繼承,不過老夫人一過世,顏琮軒夫妻立刻侵占收租,父子白紙黑字寫明每個月要給30萬零用金,但兩年後老董摔癱,獨子顏琮軒就沒再支付。
律師張立業:「兒子答應說給爸爸一個月30萬元的零用金,而且有白紙黑字的寫下來,可是後來呢,顏琮軒就不願意付這個零用金了。」
顏家旺長女顏麗華以父親名義提告,向法院爭弟弟沒給的零用金,她還指出,父親所贈與弟弟的房產每月收租就高達百萬元,身為長子卻未依約定給予父親每月三十萬元零用金。即使顏家旺長子辯稱,並沒有和父親約定每月給予30萬零用金,但一、二審法院發現顏家旺長子的收支表中載有「爸爸零用金」,合議庭認為文字清楚明顯,判決父親勝訴,獨子必須給付父親1260萬並且支付每月30萬的零用金,父親好意贈與大筆房產,沒想到自己重傷變成植物人時,兒子會拒付孝親費用。(整理:實習編輯許普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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