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雅加達8日電)印尼先前主張移工出國工作成本由雇主與印尼地方政府分擔,今日與台灣協商時,提出由雇主、印尼地方政府與移工三方共同分擔的新版本。依據印尼的資訊初估台灣雇主負擔新台幣2萬3700元。
▲印尼提出出國工作成本由雇主、印尼地方政府與移工三方共同分擔的新版本。(示意圖,畫面非當事人/資料照)
相關人士指出,推動移工零付費政策的印尼海外移工安置暨保護局局長本尼(Benny Rhamdani)今日提出移工安置費的成本結構,以及各項費用預估數;與零付費政策不同的是,移工也必須負擔費用,包括護照、健康檢查、良民證等。
這位人士說,印尼今日主張由雇主負擔的較大筆費用,包括去程及回程機票,單趟約3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5800元),以及印尼的仲介費,但印尼仲介費這部分仍待確認,如確定雇主負擔,大約400多萬印尼盾(約新台幣7800元),另外包括簽證費、勞動契約驗證費等。
相關人士指出,依據印尼方面提出的版本,初估台灣雇主負擔的費用約12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2萬3700元)。這筆費用沒有包括台灣的仲介費用。
印尼的地方政府方面,本尼先前提出移工零付費政策時就主張,移工所在地的印尼地方政府負擔移工的行前訓練費以及取得工作證明等這2項費用。相關人士指出,本尼今日表示,訓練費用約5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9800元)。
本尼在2020年7月15日簽訂簽署免除移工負擔安置費的2020年第9號規定,以落實印尼2017年第18號移工保護法第30條條文。2020年第9號規定指出,移工安置成本共14項,雇主負擔來回機票等12項,印尼地方政府負擔訓練費等2項。
印尼原訂1月15日實施零付費政策,後來延至7月15日。
在今日的協商後,印尼勞動部發佈新聞稿指出,免除移工負擔安置費的政策是為杜絕移工被過度收取費用的情形,過度收費對移工是很大的傷害。這項政策也需要時間再仔細檢視各項規定,並與各相關部會以及仲介業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