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屏東報導
屏東縣曾在2015年11月間發生馬姓女子遭到前男友淋由活活燒死的命案,6年後又發生曾姓女子被愛慕者設局假車禍後殺害命案,巧合的是,兩人都任職屏東一帶通訊行,而且兇手也同時都姓黃,讓當地民眾感嘆這種巧合實在太悲傷。
▲2015年時,同店的馬姓女子也遭前男友淋油活活燒死。(圖/翻攝畫面)
回顧案件,2015年11月間,在通訊行擔任店長的馬姓女子因想分手男友黃俊華而遭致不滿,於是藉著前往加油站買來汽油後,前往馬女的家門口埋伏,一見到人就淋油點火候逃逸,消防隊雖趕來及時滅火,但馬女仍舊傷重不治,黃俊華落網後,2017年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命案發生的6年後,也在通訊行上班的曾姓女子,遭到男子黃東明不斷跟蹤騷擾,甚至預謀犯案,5日先跟友人借來汽車,8日晚間再到通訊行附近埋伏等待曾女下班,再一路尾隨到人煙稀少的道路上衝撞曾女的機車,隨後將曾女拖上車載往水源街的空屋內殺害,才剛新婚1年多的曾女遭致毒手,親友間都相當悲痛,丈夫更是難以置信妻子被害。
檢察官10日率法醫前往殯儀館進行複驗,不過因曾女的致死原因還是無法明朗,後續仍要進行解剖後才有進一步的認定,曾女所任職的通訊行在事件發生後已暫停營業,噩耗傳出後員工間心情都相當低落,讓人不勝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