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罷免不得宣傳」合理嗎?今年年初割闌尾團隊發起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的罷免案,雖然投票結果不通過,但半年後團隊卻收到台北市選委會的發文,認為違反選罷法擬對此開罰60萬元,但昨(28)日選委會開會討論後認為「宣傳活動」定義模糊,將暫緩執行罰款並向大法官提出釋憲。
▲割闌尾計畫在港湖區宣傳罷免投票。(圖/翻攝自割闌尾計畫臉書)
昨(28)日北市選委會再開會討論割闌尾違反選罷法「罷免不得宣傳」的相關案件,並邀請「割闌尾」發言人林祖儀到場,會後決定先暫緩執行罰款。林祖儀表示,會中有承認「宣傳罷免蔡正元」一事,但沒有宣傳就無法實踐人民的罷免權,所以感謝選委會請大法官釋憲的決定。
▲「割闌尾」發言人林祖儀昨日出席北市選委會的討論會。(圖/資料照)
北市選委會會後表示,由於「宣傳活動」的認定模糊,且選罷法條文內僅說不得宣傳,並無周全的規範,因此將此案交給中選會轉成大法官釋憲。而據《自由時報》報導,對此綠營立委李俊俋表示,今年一月已初審通過刪除相關規定,但藍委仍在杯葛,讓法條無法三讀,對此他呼籲國民黨,下個會期不要再阻攔法案通過。
而也曾是被罷免對象的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說,他尊重且不反對這個法令,但是民進黨太針對,容易激起彼此的對立;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則回應,修法哪有針對誰?通過之後民進黨立委被罷免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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