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華襄、徐兆緯/台北報導
從去年的台南女大生命案到這個月的屏東通訊行女店員命案,其實案發之前被害女子都有去報警,但因為法條限制保護令下不來,最後釀成悲劇。甚至2018年在捷運站被色狼噴體液,最後竟因嫌犯稱「我有包包擋住」,最後獲判無罪!立委痛批台灣的法條,竟然對於這類跟蹤、性騷擾的嫌犯毫無懲罰效果。
▲被害人事發前已求助過警方,卻因無法源根據而沒辦法聲請保護令。(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一個是正值青華年華的女大生、一個是長相甜美的通訊行員工,兩個共同點都是慘遭兇手跟蹤殺害,其實案發之前兩名被害人早就向警方求救,只是保護令就是下不來,警方束手無策釀成最後悲劇。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臺灣的立法非常非常遲緩,從最早開始警政署的抗拒,到今天最新的進度是內政部交到行政院,行政院說司法院有意見。」
▲立委批「跟蹤騷擾防治法」立法遲緩,一再拖延恐造成更多憾事發生。
立委痛批明明「跟蹤騷擾防治法」朝野立委都支持,但案件就是卡住沒通過,因為沒有法源根據,警方無法幫忙聲請保護令,官方修法一再拖延的下場就是放任悲劇發生。
法條的爭議還有這一樁,一名女子搭捷運回家,結果卻被色狼噴體液,女生報警提告。
▲女子告上法院對方卻被判無罪,原因是對方有以包包擋住下體。
沒想到上了法院,檢察官明明出示監視器,嫌犯一路尾隨根本早有預謀,但法官卻說色狼有用包包擋住下體,加上沒人看到所以公然猥褻不成立,色狼無罪。
▲被害女子上網怒控不公,立法爭議恐打擊民眾信心。(圖/翻攝自Dcard)
被害女子氣炸了,在網路發文怒控不公,而這些爭議不趕快改善,恐怕會不斷打擊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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