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沛儀/台北報導
台鐵太魯閣號2日發生嚴重出軌意外,造成49死、218傷慘劇,賠償金額高達數億元。如今外界擔心興訟求償會耗費大筆時間,造成罹難家屬、受害者諸多不便。法務部昨天(14日)公布《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從現行只有45條條文,增修爲100條,草案已於3月30日送請行政院審議,如未來草案審查順利,太魯閣號出軌案被害人及家屬,將有機會領到最高120萬元的補助金。
▲林嘉慧表示,犯保法修正草案若通過 太魯閣號家屬可適用。(圖/中央社)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林嚞慧指出,這次修法強調被害人尊嚴,在補助金規定方面進行了大幅修改,先將其定位由現行採國家先「代位支付賠償」,改為「國家責任」的社會福利給付,給付也不再分項目,對於死亡者家屬定額給予新台幣120萬,重傷部分則視失能情況給予60萬到120萬不等;且即便事後法院判決無罪,也不會再命被害人返還。
▲太魯閣出軌案釀重大死傷。(圖/翻攝畫面)
另外,現行犯保法規定若犯罪被害人已受有其他損害賠償給付,應自補償金中減除,修正草案也刪除這項規定。林嚞慧舉例,媒體之前報導每名太魯閣號罹難者可獲540萬元,包括慰問金、重大行車事故賠償、台鐵特別賠償金等,因此以現行法來看,540萬元已超過補償規定死亡給付最高補償210萬元,而無法再獲補償;但若是適用新法,則不受540萬元影響,死者家屬仍可申領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