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找回被竊愛車,還要加碼「汽車強制險」保費?新北市一名余姓男子向媒體投訴,自己的愛車去年4月被偷,警方也在短短三天內破案,今年續保汽車強制險時,保費卻突然加收2100元,原來是去年竊賊偷車期間酒駕被抓包,依法認車不認人,他的車要加收保費。金管會表示會協助撤銷紀錄,因為他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
▲警方取締酒駕(資料照)
酒駕撞死人、害慘無辜家庭的事件時有所聞。為了加強防治酒駕,金管會也出招,去年3月開始只要酒駕被抓包,隔年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就要加價,被抓一次就增加2100元保費、抓兩次就增加4200元保費,依此類推,且無次數上限,認車不認人。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投訴的余姓男子就是卡在「認車不認人」這項規定,莫名被加收2100元保費,因為他不曉得車子失竊期間,小偷開著愛車酒駕被逮;基隆正濱派出所長也證實,他們當時抓到的酒駕者是小偷,不是余姓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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