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曾任新竹地方法院法官的吳振富,被控要求女助理幫他以萬金油刮痧、按摩,使得女助理直接接觸到他的皮膚,平日無論上班、下班還要求女助理幫處理他的私人事務,連買房看屋都要女助理代看。懲戒法院職務法庭20日宣判,判決免除吳男的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
▲吳男被控要求女助理,無論上班、下班都要幫處理私事,還要求幫他按摩,職務法庭判撤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吳振富被控在新竹地院擔任執行處庭長期間,在辦公室裡,關上門窗,解開衣扣、露出頸部大片皮膚,要求女法官助理用手指沾萬金油,替他按摩、刮痧。全案法官評鑑委員會報請司法院移送監察院,並建議撤職。
新竹地院認為,吳男長期要求女助理在上班、下班期間處理他的私人事務,甚至要求幫按摩,對女助理施以職場壓力。且在調查期間,企圖影響關係人。
法評會認為,吳男長期不當要求女助理在上班、下班時間都要幫忙處理他的個人私事,例如幫忙查詢不動產物件、代看房屋、規劃家庭旅行、替小孩找家教等等,已經違反法官法規定。
又不顧女助理拒絕,堅持要求女助理替他按摩、刮痧,讓女助理倍感遭到侮辱,再次拒絕又被吳男惡整長達1個多月。另又查出,吳男要求同仁在院內分機表上勾選面貌姣好的女同仁名單,讓他得找來女同仁到他的辦公室,探詢私人感情狀況等。因此法評會建議應將吳男撤職,監察院也通過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