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去年9月間,台中市潭子區福潭路與潭陽路路口,一名關姓男子騎乘機車,因未繫安全帽扣、被員警攔下,原本依法開罰500元,不料關男情緒激動,跟員警爆發生口角爭執,一怒之下竟嗆警「你做乞丐,我就給你」、「我給乞丐的錢都不只這個錢」等,結果吃上官司,案經法院審理,被法官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而從500元變成1萬5000元,整整漲價30倍,可說是得不償失,全案可上訴。
▲男子不爽被開罰,嗆警挨告罰1萬5。(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12日下午,關男騎機車行經福潭路與潭陽路口,因未繫安全帽扣被2警員攔下,關男眼見被開罰心生不滿,竟跟取締員警發生爭吵,大聲怒嗆「你做乞丐,我就給你」等語,事後2員警上報此事、並決定提告。關到案後,雖坦承有跟2員警發生爭執,不過卻否認有說「你做乞丐,我就給你」,表示是說「我給乞丐的錢都不只這個錢」。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勘驗警方的密錄器影片,確認關男有說「你做乞丐,我就給你」等語,顯見他的供述為卸責之詞,因此依侮辱公務員罪,判他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可上訴。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扣安全帽開罰500元,但關男激動下怒嗆員警,反而挨罰1萬5000元,等於變成30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