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局長陳嘉昌、松山分局前分局長林志誠30日下午赴台北地檢署,針對中崙派出所涉縱放人犯一案說明,並交出手機。隨後北檢也二度傳喚中崙派出所前所長許書桓,訊後請回。根據了解,主要為釐清其刪除影像的行為是否構成湮滅證據罪責。
▲北檢二度傳訊中崙派出所前所長。(圖/中央社)
根據湮滅證據構成要件,需要為湮滅他人的刑事案件,而刑事案件包括告發、告訴、自首等開始的偵查案件。四海幫份子徐權等人夜闖松山分局,卻未經警方逮捕,也未因有提告而接受偵查,因此許書桓刪除監視器畫面的行為,是否構成滅證,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為了自清沒有受到關說等壓力,北市警局局長陳嘉昌、松山分局前分局長林志誠下午2點多赴台北地檢署說明,被媒體追問為何不把手機如警政署29日的指示交給刑事局,陳嘉昌在庭訊前表示,警政署的新聞稿、北市警局的記者會「讓你們去評論,自有公斷。」不過在庭訊後,陳嘉昌強調,是不願造成刑事局的為難,且地檢署比較有公信力,對於鑑定出來的結果,他欣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