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崇文、許世良/台南報導
台南安平區有一家機車行前面的人行道上面畫了停車格,附近民眾不滿氣得投訴,說從來沒看過人行道設停車格,而且整排透天厝就唯獨這家機車行前面畫格子,這什麼意思?交通局回應,是他們畫的沒錯,但究竟為什麼我們來聽聽官員怎麼解釋!
沒看錯嗎?機車行外面的人行道上,地上用白線畫了一個停車格,格位上停了三四輛還沒修理的機車,因此引發附近民眾不滿投訴。投訴人說:「我覺得這樣太誇張了,讓他們大搖大擺的停放機車。」
投訴民眾說,從沒看過人行道設停車格,而且這整排透天厝,就唯獨在這家機車行前面有畫線可以停車,為何獨厚車行老闆?機車行老闆:「人家在針對我們了,我們也是要做一些預防,不然我們做小生意怎麼可能受的了這樣罰?」
業者又氣又無奈,拿出三張轄區員警來開的勸導單,就因為有人來修車臨時停車被檢舉,才請里長幫忙,向交通局申請設停車位。
合不合法?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人行道可以設置機慢車停車處所,至於路邊設置的要點,路肩兩米寬;人行道要有三米寬才可以設置機慢車停車位。交通局指出,考量設在路肩會擋到機車道,因此只好往人行道移。
台南交通局科長謝昇毅:「我們還是會看當地的停車需要,不會是個別住家需求。」儘管並不違法,不過在人行道設機車停車格,的確會造成民眾認為是不是為了讓機車行老闆做生意,考慮欠周延,將會再作評估。(整理:實習編輯何昭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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