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黃柏元報導
今(3)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汽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將以行政院版通過延長五年,惟舊車認定門檻將提高變為10年。立法委員林楚茵於貨物審查時表示,近日收到多數民眾陳情,因過去行政院表示汽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政策將延長,在預期心理下認為制度將完全延續,因此於舊制落日前的今(110)年1月7日前,仍未汰換舊車、添購新車,但沒想到舊車認定卻變為10年,且汰舊與換新必須要有其中一項於1月7日前達成方能減徵貨物稅。
▲公路總局統計,在舊制落日時車齡屬6至10年的舊汽車約有150萬輛。
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在舊制落日時車齡屬6至10年的舊汽車約有150萬輛。林楚茵表示,考量政策的信賴保護並顧及前述車主權益,已與郭國文、沈發惠與鍾佳濱委員共同提出修正動議,要求財政部應在目前的過渡期放寬舊車認定,於新制正式通過施行前,接受6年以上舊車汰舊換新便能減徵貨物稅。然財政部以顧及中古車商權益,加上已於落日期前公布新制,因此不考慮放寬認定。
▲汽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將以行政院版通過延長五年,惟舊車認定門檻將提高變為10年。(圖/財政部提供)
林楚茵對此表達遺憾,並期望財政部在考量中古車商權益時,也應考量欲換車之社會大眾,不應使過渡期車主成為修法犧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