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彰化縣67歲台商黃聖財,因和越南籍女子何翠玲有債務糾紛,以談生意的方式,夥同友人陳濬承約何女一同前往中國廣東,再下藥迷昏劫財並施虐,隨後丟包在山區,導致何女藥物中毒且傷勢過重慘死。一、二審法官均判黃男15年徒刑、陳男12年徒刑,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5日駁回上訴定讞。
根據判決,從事農作物肥料買賣的黃男,因緣際會下認識何女,2人因有借貸關係,但何女遲遲未還款,讓黃男感到不滿,於是和陳男密謀,於2015年9月19日以有人要購買烏龍茶為由,邀何女到中國廣東會面,並一同搭上計程車。
▲黃男夥同友人陳濬承,騙何女赴中洽商。(圖/翻攝畫面)
黃男、陳男2人在車上拿出一罐摻有安眠藥(佐沛眠,zolpidem)的飲料,向何女謊稱喝下後可以補血。待何女喝下陷入昏睡,2人立即帶她到東莞市郊區一醫療廢棄物處理中心附近施虐,再將人推下車丟包、拿走何女身上的所有財物,最後驅車離去。
何女昏迷12小時後甦醒,發現自己全身上下有多處傷勢,且身體很不舒服,便立即報警,並在作完筆錄後回到飯店休息。沒想到再次陷入昏迷,被飯店人員發現,送醫後因藥物中毒休克、全身多處挫傷、氣胸、腹膜炎等症狀,宣告不治。中國公安調查後,鎖定黃、陳2人,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通報台灣警方協同辦案,最後2人遭逮,被檢方依「強盜致人於死罪」起訴。
▲黃男見到何女後,還主動下車替對方拉行李。(圖/翻攝畫面)
一、二審法官均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黃男15年徒刑、陳男12年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理由不完備,發回更審。更一審法官認為,2人明知服用過量安眠藥會讓人陷入昏睡,甚至還在何女昏迷時毆打凌虐,導致對方臟器受損,若不即時治療容易致死,因此法官改依殺人罪論處,判黃男15年刑、陳男12年刑,5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