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新北市林口某間私立幼兒園,2019年8月間發生4歲女童才入學3天,上游泳課竟溺水不治,新北地院認定幼兒園張姓負責人及涂姓女園長未聘僱及安排妥當人力,以致師生比過高,難以妥善照顧幼兒,而莊姓女老師更趁學童戲水時,擅自離開前往更衣,依過失致死罪判張男1年、涂女及莊女各8個月徒刑。
▲4歲女童幼兒園才入學3天,卻在泳池傳出溺水,去年10月不治。(圖/資料照)
據了解,女童為家中最小孩子,母親因鄰居孩子剛從這間幼兒園畢業,加上幼兒園已在地經營2、30餘年時間,頗受好評,因此將女童送往幼兒園就讀,不料才入學第3天,就發生溺水意外。
檢警調查發現,張男與涂女未聘僱及安排妥當人力,加上莊女擅自離開更衣,現場只留下一名教保員,獨自照顧15名學童,因現場老師人力不足,並未及時發現,直到準備下課時,發現女童漂浮在水面上,緊急將女童救起送醫,已失去呼吸心跳,持續住院到去年10月,最後因缺氧性腦病變併呼吸器依賴、多重器官衰竭不治。
新北地院審理時,僅有莊女認罪,張男及涂女為坦承全部犯行,法官認定3人過失行為違反義務程度均非輕微,造成女童死亡結果損害甚大,因未達成和解或賠償,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張男1年徒刑、涂女及莊女各8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