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太平頭汴坑溪北田大橋下深潭,9日中午發生溺斃2死意外,7歲男童爸媽指控27歲陳姓男子,拉住兒子硬拖進水中害孩子溺水,檢察官上午相驗遺體,發現男童腿部並沒有明顯的抓痕或瘀青痕跡,是否有遭人抓住拖進水中,仍有待釐清。
▲台中頭汴坑溪兩死溺斃意外,檢察官初步相驗,7歲男童腳部未有明顯抓痕,是否遭人抓住導致溺水仍有待釐清。(圖/翻攝畫面)
溺水事件發生在9日中午,7歲男童與爸媽前往太平頭汴坑溪北田大橋下烤肉,疑似在岸邊觀看27歲陳姓男子與父親在水潭游泳,卻不小心踩到石頭青苔滑落溪中,男童父親指控,當時兒子落水後害怕喊著:「爸爸救我」,他把兒子拉上岸後,在後頭的陳男疑似溺水掙扎過程中,又拉住兒子的腳硬拖下水,才害兒子跟著滅頂,但陳男妻子反駁這個指控,還秀出當時她拍下的一張照片,認為兩人落水時還有一段距離,丈夫不可能去抓男童的腳。
▲男童父親指控,陳姓男子抓住男童的腳害他溺斃,陳妻拿出當時案發照片反駁,認為陳男距離男童還有一段距離,應該抓不到。男童腳。(圖/陳姓男子妻子提供)
陳姓男子妻子表示,落水過程她在划手機,並未目擊案發經過,等她看到時,丈夫已經快沉入水中,照片中,男童的姐姐在岸邊伸手,男童被抱在男童父親肩上,往岸邊游,陳姓男子則在後頭,距離岸邊最遠,陳姓男子妻子表示,從照片中看丈夫與男童還有一段距離,應該不可能抓到男童,加上丈夫的雙手放鬆,看起來不像在掙扎,反駁男童父親指控。上午檢察官相驗遺體後,並未發現男童腿部有抓痕,雙方家屬對死因無意見,檢方決定不解剖,交由家屬處理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