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特偵組今(4)日從瑞士收到前總統陳水扁涉二次金改貪污案收受元大併復華的不法所得,美金642萬9018元(約新台幣2億894萬3085元),若加上之前龍潭案、南港案、國務機要費案及相關洗錢案之不法所得約新台幣約6億8986萬多元,至今查扣取回的扁家資產已達9億元。
(達志影像/美聯社)
根據《風傳媒》的報導,民國101年12月,最高法院判定陳水扁夫婦收受元大馬家2億元賄賂,依貪污治罪法判陳水扁、吳淑珍10年以及8年徒刑,並將不法所得凍結。102、103年間,特偵組承辦檢察官分別二度親赴瑞士溝通司法互助事宜,終於在4日收到凍結在瑞士威格林銀行的2億多扁家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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