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資費常令民眾眼花撩亂(圖/資料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因應現在行動上網、網內外互打及國際電話優惠等眾多客戶的不同需求,電信業者也提供了各式資費方案供民眾選擇。然而往往因方案間不同的限制及規定,造成不少合約糾紛,甚至有「明明合約到期,為什麼還要繳錢」的現象,對此,消基會提供了幾點建議教民眾如何處理此類情形。
消基會於今(14)日舉行「綁約到期改約難,續用費率高高竄」記者會,提出3點民眾最容易遇到的資費糾紛,包括「合約優惠到期後,資費自動變回原價,或是撤銷贈送之語音通話時數與簡訊則數」、「合約屆滿未解約,還是要繳月租費」、「行動上網服務可以免費試用七天」。
其中為什麼合約屆滿未解約,還是要繳月租費?消基會解釋,手機合約屆滿並非等於自動終止合約,只要沒有辦理中止合約,電信業者就會繼續給予門號服務,因此也必須照常繳月租費。而消基會雖然規定電信業者應提供行動上網免費試用七天的服務,但很多業者僅提供特定的暫時性SIM卡供民眾測試,並非當前所使用的SIM卡,這點也是消費者容易誤會而造成糾紛的因素。
對此,消基會呼籲民眾綁約前應貨比三家,主動查詢電信業者網路公告的資費方案或是直接詢問服務人員,而電信業者也應主動提供最適合消費者資費方案,並且盡到主動通知民眾合約到期的義務,以及放寬提前辦理續約或解約的時間。如此一來,消費者能夠更清楚電信資費的模式,也能避免許多不必要的糾紛。(實習編輯:張薇貞)
▲消基會呼籲民眾應貨比三家並主動了解合約內容才能自保(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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