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崇文、黃智忠/高雄報導
中華電信在高雄鳳山一棟大樓的10樓承租一戶民宅,把行動通信基地台藏在大樓住宅裡,被其他住戶檢舉查獲拆除,住戶後來一狀告上法院求償,但由於電磁波傷人舉證困難,一審住戶敗訴,後來大樓民眾上訴,改以危害居住安寧為由,結果二審逆轉,判決中華電信被須賠償每位住戶25000元,這也創下電信業者偷設基地台判賠的首例。
全台灣電信基地台只要一設就會被住戶抗議,乾脆藏進民宅裡,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結果鳳山的一棟國宅,10樓的住戶就把房子租給了中華電信,偷設基地台當場被「抓包」!住戶王信偉說:「派人要來拆基地台,是我們警覺性高把他們擋下來。」
住戶群情激憤,把NCC找來,業者還企圖把基地台移走規避查緝,但早就被拍照存證,一狀告上法院。王信偉說:「他還是到處偷設基地台,都是因為罰則太輕、獲利太好,他們才沒有秉持良心。」
之所以被抓包,是鈔電錶的員工露了口風,10樓住戶電費上萬不尋常,住戶用儀器測到了電磁波,因此通知NCC和中華電信,果然住戶坦承以每個月23000元的代價租給中華電信。
為了對抗中華電信獲得民事賠償,住戶自製布條抗議,但官司纏訟5年才有結果,成為業者私設基地台判賠的首例。
其實官司一審時,因為電池詞害人舉證困難,判決住戶敗訴,大樓民眾上訴後,改以危害居住安寧為由,二審逆轉,住戶勝訴,全案定讞。王信偉說:「可以嚇阻一些沒有天良的電信業者,在住戶內偷設基地台。」
儘管每位住戶只有賠25000元,不過這起民事判決,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讓全台住戶對抗電信業者偷設基地台打了一劑強心針,也為民事求償創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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