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台中3年前發生一對夫妻因債務壓力,加上母親久病厭世,三人服用安眠藥尋短,造成3人輕生2死慘案。當時一同尋短的妻子陳女,供稱自己吞了一百顆安眠藥,竟在三天後甦醒並報警。檢方認為人妻陳女謀害婆婆跟丈夫,依殺人罪起訴。不過到了一審、二審逆轉,法官認為2死者都有自殺之舉,人妻雖提供助力,但確實想共赴黃泉,改依加工自殺罪輕判她8月徒刑。
▲台中鄭姓老婦重病多年,兒媳竟因債務問題攜母輕生,最後僅前兒媳獨活,殺人罪被改刑罪責較輕的加工自殺。(示意圖/pixabay)
經調查,鄭姓夫妻50歲,兩人離婚後仍與鄭母(71歲)同住。鄭母年邁雙眼失明,而鄭男因罹患癌症且遭逢失業,並因前妻陳女投資失利,鄭男因協助還款而揹負龐大債務壓力,前妻亦因身體健康狀況不佳並揹負龐大債務,3人均因此感覺厭世,而決定共同自殺。三人在支開平常照顧鄭母的看護後,服用大量安眠藥。未料三天後陳女獨自醒來,而身旁的前夫及婆婆早已失去生命跡象多時。檢察官解剖相驗後發現,鄭男身體內還遺留36顆安眠藥、鄭母體內還有不明藥物多達30顆,陳女自稱吞下一百顆安眠藥竟能睡了三天又五小時獨自醒來。檢察官在偵查期間發現,鄭母名下的房產已出售,賣房子所得的七百萬轉入兒子鄭男名下帳戶,但沒多久又轉給前妻陳女,但帳戶內已被提領一空,懷疑鄭男與前妻為掩飾債務,餵食母親吃安眠藥,夫妻倆在吞藥輕生,且陳女會在昏迷三天五小時後又醒來,實在有違常理,因此依殺人及加工自殺罪將陳女提起公訴。
但一審認為,陳女吞下安眠藥能在三人之中唯一活下的原因,由法醫證稱,的確有吞下安眠藥,肺部損傷也是吸入一氧化碳的證據,「若陳女新陳代謝良好,身體是有可能正常運作的」。而加上陳女躺的位置較靠窗戶,距離炭盆較遠,吸入的一氧化碳少,才可能存活下來。至於鄭男罹患癌症,鄭母重病「身體對藥物及一氧化碳的承受力恐較低。」
由於法醫證稱,讓判決出現大逆轉,由殺人罪及加工自殺罪,一審改判依加工自殺罪判刑8月。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台中高分院認為,陳女不思改善及彌補財務狀況,導致鄭男因經濟困窘而萌生死意,並與本有輕生意念的鄭母共謀自殺,陳女還幫助鄭男、鄭母一同服藥及燒炭自殺,顯見欠缺責任感,危害鄭男、鄭母身心健康甚鉅,但認定她無殺人犯意,因此依加工自殺罪判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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