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廷/台北報導
美國250萬劑莫德納疫苗日前抵台,我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7月1日起,疫苗接種對象擴增為9類,估計7月1日開始配送,新增對象包含65歲至74歲以上長者、與已經完成第一劑疫苗者。
▲陳時中宣布7月1日起疫苗接種對象擴增。(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於6月20日召開第3次臨時會議,專家針對COVID-19疫苗工作小組歷次會議進行確認,討論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經考量孕婦為 COVID-19 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之族群,為保障懷孕婦女及胎兒健康,建議孕婦應接種COVID-19 疫苗並納入第六類優先接種對象。
指揮中心指出,依據現階段國內外疫情及疫苗供貨情形,目前開放實施對象包括第一類至第三類、第五類之「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及其照護者」、「洗腎患者」及第六類「75歲以上長者」及「孕婦」。此外提醒已接種第一劑AZ COVID-19疫苗者,請於間隔10至12週後完成第二劑接種,使疫苗發揮最大效益;指揮中心亦將於6月23日再就4月12日至5月9日前已接種第一劑之人數進行疫苗配發,以使民眾可陸續完成第二劑接種。
另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莫德納(Moderna)COVID-19疫苗現階段作業為開放第一類至第三類人員及孕婦接種,惟顧及孕婦胎兒狀況及多重健康狀況考量,建議孕婦接種前應與醫師就風險效益詳細評估後,擇適合廠牌進行接種。
指揮中心強調,將持續視疫情狀況及疫苗供貨情形,滾動調整開放接種實施對象,保障民眾接種權益,守護民眾健康。
自7月1日起國內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不限廠牌)擴增如下:
1.第一類醫事人員(包含醫事執登人員及醫事機構非醫事人員)
2.第二類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3.第三類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
4.第四類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因公出國者、外交駐臺員眷、代表國家出國之運動員或選手)
5.第五類對象,包括「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及其照護者」、「居家式和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障服務照服員及服務對象」、「其他機構(含矯正機關工作人員)」及洗腎患者
6.第六類對象,包括75歲以上長者及孕婦
7.第七類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
8.第八類65~74歲長者
9.已完成第一劑疫苗者,可依建議接種第二劑之時間,以同廠牌完成接種。
看更多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 最新報導: https://bit.ly/37gsay1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疫苗接種與猝死關聯尚無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