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國片《為你存在的每一天》講述智能障礙單親媽媽與女兒相依為命,在社會備受欺凌與歧視感人題材,曾榮獲國際多項大獎,由資深製作人曾禎執導,從事影劇工作超過20年的她,參與作品超過30部,1995年製作華視《驚世媳婦》,曾創國內史上首次以台語八點檔收視新高紀錄。2年前她為了籌措電影後製費用,曾向妙天禪師所投資的公司商借2000萬元,不料卻一上映就遇疫情,導致票房慘澹,拖了一年多仍還不出錢,雙方對簿公堂。
▲國片《為你存在的每一天》遇疫情肆虐,導致票房不如預期。 (資料照/星泰娛樂提供)
判決書指出,2019年3月間,曾禎拍攝完《為你存在的每一天》後,因沒錢進行後製,曾透過朋友介紹向妙天禪師尋求投資合作,妙天認同該片為弱勢發聲理念,爽快答應金援2000萬元。
雙方由曾禎的瑞陞傳播公司和妙天的美麗寶島育樂開發公司進行簽約,曾禎為了感念妙天協助,曾在該片獲得洛杉磯電影獎《最佳劇情片》時,於獎盃刻上「悟覺妙天」等字樣,並透過媒體報導宣傳。
國片《為你存在的每一天》前年12月在台上映,無奈卻遇疫情肆虐,影視業受到衝擊,導致血本無歸。去年4月借期到期,曾禎還不出2000萬元,美麗寶島催討無著,提告要求瑞陞全額還款附加每年5%利息,質疑曾禎有挪用款項嫌疑。
▲曾禎曾向妙天借款2千萬,拖了1年多還不出錢,雙方對簿公堂。(圖/資料照)
曾禎拿出與妙天助理LINE對話澄清,直指「師父指示由師父個人的投資公司來補足剩餘的2千萬元資金」,強調為投資拍片,並非是借款,妙天也因此獲得好評以及名譽,不應要求全額歸還,並強調絕無挪用。
新北地院審酌,雙方簽訂為借據,明確記載雙方消費借貸關係,並附註寫下若瑞陞公司提早售出大陸電影版權,則以此收入先行還款。
法官認為,曾禎作爲瑞陞公司法定代理人,為經營事業多年專業人士,對於借貸與投資區別和應負權利義務應清楚知悉,若無達成借貸合意,怎會在借據上簽名,判瑞陞公司必須給付妙天2千萬元,按年利率5%計算利息,曾禎個人無須負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