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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擁上海4套房!離婚「只需付2500扶養費」 妻傻眼了

大陸中心/周羿彣報導

中國上海一對夫妻育有一女,但婚後卻感情破裂離婚,男方的薪資狀況不錯,年薪達到5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15萬元),而且在上海與父母共有4套房產,夫妻離婚後孩子的監護權歸給母親,法院一審卻判男方每個月僅需支付扶養費600元(約新台幣2500元),消息一出引發網友譁然。

▲孩子監護權歸母親,法院竟判父親只需每月付600元。(示意圖/Pixabay)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張姓男子和奚姓女子兩人結為夫妻,在2014年育有一女,後來兩人感情破裂決定離婚,張男畢業於國內名校,工作方面年薪也達到5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15萬元),在上海與父母共同擁有4套房產,2房自用、2房出租。張男以感情破裂為由,向一審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且要求女兒與自己同住,要求妻子給他每個月1500元的扶養費。

一審法院對離婚請求予以准許,但考量到兩人的女兒年紀還好幼小,考慮到生活便利、環境適應等因素,以及夫妻現在實際收入等狀況,由於張男在一審期間處於失業狀態,於是最後將女兒的監護權判給母親,張男只需每個月支付600元扶養費。

奚女不服提起上訴,上海一中院審理認為,張男作為一名負有扶養未成年人法定職責的父親,畢業於名校且有相當長時間的工作經歷,在失業前有良好工作和豐厚薪水,現在也沒有喪失勞動能力,應以自己的勞動所得履行扶養女兒的義務,且張男名下還有四套房產,具有一定經濟能力支付扶養費。

▲妻子不服判決再上訴,結果大逆轉。(示意圖/Pixabay)

女兒目前是就讀幼稚園的孩童,生活費用也將日益增長,一審法院基於張男失業而決定的600元扶養費,屬於較低水平,改判張男需要每月支付2000元(約新台幣8600元)的子女扶養費。

雖然判決結果大逆轉,但一審結果仍引來許多網友吐槽,「養條狗都不止600」、「一審時男的要求孩子跟自己,要求妻子每個月付1500,輪到男方付扶養費竟然只要600」、「這男人也是沒品,自己女兒也不想管」、「其實2000元在上海養孩子也不夠,但還是比600元好太多了」、「比我養貓還便宜啊」、「一袋狗糧貴的都上千了」、「太扯,離婚前失個業就可以逃避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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