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彭姓男子被控在公車上,偷摸女乘客的私密處,被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並且羈押禁見。日前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彭男強調,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民眾幾乎都不搭大眾運輸工具,他根本沒有再犯的可能,且他也是身體不好的高風險族群,入獄沒保持社交距離很容易感染,請求停止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彭男危害社會秩序甚鉅,仍有羈押必要,駁回請求。
▲彭男自稱疫情期間,沒人搭公車,他也沒機會犯案,請求法官讓他交保。(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彭男表示,在母親、親姊長期告誡下,可以加以管束,且政府於疫情期間宣導民眾盡量不要外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因此沒有再犯的機會和可能,沒有羈押的必要。
又他患有高血壓、僵直性脊椎炎已久,腎臟功能也不佳,每2天就需要洗腎,領有中度殘障證明,健康狀況惡劣,需要妥善醫療資源照顧。而近期因不明原因血紅素低於常人,父親亦於近日因血紅素不足過世,懷疑與遺傳有關,欲安排接受檢測、治療。
彭男強調,他算是健康狀況不佳的高風險族群,在監所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恐遭感染新冠肺炎,希望法官能讓他以10萬元到20萬元不等金額具保停押。
不過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彭男自2012年起,多次犯下性騷擾罪,即便判決有罪執行完畢,還又持續犯案,因此其稱早期因創傷、情緒問題身心狀況有所改善,且具有悔意,無反覆實施之餘並不足採。更不用說已多次在公共交通運輸工具上,對不特定人為之,再犯可能性並不低,危害社會秩序甚鉅。
而自彭男被羈押後,已有到台北醫院就醫並服用藥物,也有按期洗腎,診所都有開立高血壓相關藥物,頂多比較沒有體力、血紅素過低,屬不緊急的慢性病。另經醫師診斷為貧血,予以輸血處置,足見其所稱的病症,能以藥物、洗腎等戒護就醫治療等獲得適當控制,難認有停止羈押的是由,因此駁回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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