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日前在Line群組中傳訊表示五股區某棟大樓住戶「目前正在居家隔離」等不實訊息,蘆洲警分局發現後循線約談陳男到案,並將他移送新北地院裁處,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審理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2千元。
裁定書指出,陳男在今年5月11日下午4時許,在住處社區的Line群組中船訊息表示五股區新五路某棟大樓住戶「目前正在居家隔離」等不實訊息,遭警方通知到案,並依法移送新北地院裁處。
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法官審理時認為,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任何對於疫情不實資訊,均足以造成人心惶惶、驚恐不安,嚴重影響社會安寧,而陳男未經查證,就散佈不實訊息,足以引起當地居民恐慌,進而影響公共安寧,因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 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裁罰陳男2千元罰鍰,可抗告。
▲陳男傳遞假訊息,遭法院裁罰2千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