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家住高雄的18歲黃姓少年,日前騎車載友人沿著澎湖縣道203線行駛時,追撞前方趙姓騎士,導致趙姓騎士腦部重創,送醫急救宣告不治,黃男當庭賠償50萬元,死者家屬盼能夠給予黃男一次機會:「不要讓他有前科!」
今年2月間15日下午1時許,黃男騎車撘載林姓友人,沿著澎湖縣道203線由南往北行駛,行經縣道31.4公里(赤馬段)時,未注意到前方趙姓騎士所騎乘未懸掛車牌機車,從後方追撞上去,導致趙姓騎士受有創傷性腦出血等傷害,經送醫急救2小時,最後仍傷重不治。
澎湖地院審酌,黃男並無前科,當場賠償50萬元,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堪任其有積極彌補被害人家屬意願,且死者家屬也當庭求情,盼能給黃男一次機會,不要讓他有前科在身,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給予緩刑2年。
▲高雄男撞死騎士,死者家屬幫求情:「別讓他有前科」。(示意圖,非新聞畫面/翻攝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