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一名就讀某國立師範大學的林姓男大生,跟同校女友分手後,卻頻頻糾纏、口出惡言,甚至嗆要去堵人,導致女方心生恐懼,天天都需要人陪同才敢進校門,之後她向校方申訴,校方要求林男必須書面道歉,且須接受心理輔導,林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案經台北高院審理,認為林男此舉為「分手暴力行為」,判其敗訴,必須道歉及接受心理輔導,而女方也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獲准,禁止林男騷擾、侵害等行為。
▲男大生騷擾前女友,提行政訴訟敗訴需道歉。(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林男於大一時,跟就讀同校的女同學交往,之後女方認為雙方不適合,前年9月間提出分手,並封鎖林男的手機、臉書、LINE等聯絡方式,膽林男難以接受,頻頻想挽回,稱與女方「沒分手」、「沒共識」等,之後林男見女方不願復合,態度漸趨失控,除辱罵女方「垃圾」、「神經病」,還嗆聲威脅「每節下課都要到教室堵人」,讓女方心生恐懼,擔心林男對她不利,需同學陪伴才敢進校,出入也不敢落單。
之後女方向校方申訴,控訴遭林男騷擾威脅,也到警局備案,校方性平會約談林男,他辯稱是擔心女方安危,還稱認為自己有權利跟對方溝通,說明為何要結束感情等等,性平會認定林男已構成騷擾行為,要求書面道歉、並保證不再騷擾女方,及接受心理輔導、情感教育等課程,但林男無法接受,因此提出行政訴訟,法院任為林男此舉為「分手暴力行為」,判其敗訴,女方也取得保護令,禁止林男有任何騷擾行為。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