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於前年3月間,以每月27500元價格,向陳姓母女承租位於蘆洲光復路的房屋、停車位,不料林男卻於去年8月起,開始拒繳租金,甚至傳訊息要求陳姓母女「花20萬買屋內已安裝的冷氣」,或是另給10萬元才肯搬遷。新北地檢署認為,林男拒繳租金,又假借買冷氣名義,索討搬遷費,犯行惡劣,依侵占及恐嚇取財未遂罪嫌起訴,並請求從重量處1年徒刑。
▲男子拒繳租金還討搬遷費,遭檢方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據檢方調查,林男於前年3月間租屋,去年3月又續租,同年6、7月開始短付、或未繳納,之後8月更拒付房租,法院認定雙方租約已於今年2月終止,但林男仍不肯搬遷,後來更傳訊陳姓母女,要對方花20萬買屋內已安裝的冷氣,或是另給10萬,否則就繼續占用,還稱打官司很花時間。林男挨告後否認犯行,但檢方調查後認為,林男自去年8月起拒付房租至今,且拒絕歸還,又假買冷氣名義,索討搬遷費,確有侵占及恐嚇取財犯意。
檢察官並痛批,林男犯行極為惡劣,此舉與「租屋蟑螂」手法無異,侵害被害者財產法益與處分財產自由,因此依侵占及恐嚇取財未遂罪嫌起訴,請法院從重量處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