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南投報導
南投縣一名陳姓男子,涉嫌凌虐、餵食毒品給女友的4歲女兒,導致女童窒息死亡,事後更夥同友人棄屍,遭南投地院判處無期徒刑;而陳男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主張自己家中還有父母需要撫養,想返家照顧父母、安排他們生活,但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陳男犯案後曾表示想出國,況且他被判處無期徒刑,可能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因此駁回聲請,自7月2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回顧案情,陳男從去年2月到6月間,就曾多次對同居女友的4歲女童施暴,讖與她獨處機會,曾多次持不明器物毆打她、竹筷刺大腿,更要求她以「趴拱橋」的方式罰站;此外,陳男有長期使用安非他命等毒品惡習,竟然拿安非他命、FM2餵食女童,一連餵了3次,女童最後因呼吸功能被抑制,窒息死亡。
陳男闖下大禍後竟與友人、女友討論該如何處理遺體,女友得知女兒死訊時,不但冷漠無感,反而主動提議「裹被棄屍」,載運至南投縣名間鄉老家衣櫃棄置,後續再埋進樹林中,全案直到其中一名同夥另案入獄後,內心愧疚自白參與棄屍,全案這才曝光。
南投地院法官本(7)月1日認為,陳男惡性重大,犯後否認犯行,蓄意捏造死因,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妨害幼童發育罪,累犯,判處4年有期徒刑;又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累犯,處無期徒刑;又犯共同遺棄屍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男近日提出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並主張,自己被羈押至今已經將近1年,家中還有父母需要撫養,希望請求交保返家照顧親人,即安排家人生活等語。
南投地院法官則認為,陳男犯案後,曾向證人表示想要出國,不願意被關等語,此外,他所犯下的案件是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儘管他的主張值得憐憫,但不能做為停止羈押的理由,因此駁回聲請,自7月2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陳男近日聲請停止羈押,表示想返家照顧父母,遭法官駁回。(資料照/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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