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昨天就首宗國安法案件宣裁,被告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成。在台港人團體「邊城青年」今天表示,國安法首案正在向世界展示,「香港法治已死」。
▲據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者可被判監5至10年,情節較輕者可被判5年以下監禁、拘役或管制。(圖/翻攝自新華網)
邊城青年今天發表聲明指出,香港人早已在大大小小抗爭中領悟到,中共和港府不會回應人民訴求。在強權打壓下,香港人只能用生命,奮力的吶喊 :「是你教會我和平遊行是沒有用的」。
邊城青年也認為,國安法首案,正在向世界展示「香港的法治已死」,司法機關也已淪為政治打壓的工具。
邊城青年指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是這個世代的香港人的盼望,也是香港人的精神所在。如今卻在中共的莫須有下,「所有心存著這份精神意念的人,都會被這惡勢力冠上有罪」。
唐英傑去年7月1日在一場遊行活動上,騎乘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機車,在灣仔街道衝向戒備的防暴警察後被捕。警方後續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起訴他。
香港高等法院昨天作上述宣布後,將在今天聽取被告求情,預期明天判刑。法官也在宣判時指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是本案的重要元素,並確定這有分裂意圖。
據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者可被判監5至10年,情節較輕者可被判5年以下監禁、拘役或管制。至於恐怖活動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