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區1名高姓男子,行經西門町知名餐廳「美觀園」時,隨手拿起餐廳的壓克力板丟擲,店員追出門外查看並報案,還怒嗆高男:「長得很醜!」;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高男允諾賠償200元,店家決定不再追究;孰料,事後高男提起恐嚇取財、公然侮辱等告訴,台北地檢署認為,高男是在警方見證下賠錢,並未構成恐嚇取財罪,至於美醜也是個人主觀感受,因此予以店員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今年5月19日上午10時許,高男行經西門町餐廳「美觀園」門口時,突然拿起騎樓桌上的壓克力板,並朝店內大力丟擲,其中1名店員聞聲衝出店外,急忙攔下高男並報案,另名店員則質問高男為何亂砸壓克力板,還脫口辱罵高男:「長得很醜」;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並釐清事情來龍去脈後,高男允諾賠償200元,事後卻對店員提起公然侮辱及恐嚇取財等告訴。
▲高男怒砸美觀園餐廳壓克力板,先允諾賠償200元,再對店員提告。(圖/翻攝畫面)
檢方清查後發現,高男先砸毀店家壓克力板,才在警方見證下賠償200元,因此不構成恐嚇取財罪;至於店員辱罵高男「長得很醜」等語句,檢方認為美醜是個人主觀標準,而且當時雙方處在對立氣氛下,店員脫口說出這句話,沒有侮辱高男的主觀犯意,同樣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