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孫姓男子涉嫌在今年闖入板橋一間銀樓,搶走2條金項鍊後逃逸,海山分局偵查隊調閱監視器,一路追查到孫男的乾妹妹家中,將他上銬逮捕。隔天中午12點,偵查隊涂姓小隊長到新北地檢署聲請拘票,檢察官認為孫男非現行犯或準現行犯,拒絕核發拘票,但涂姓小隊長仍強留孫男超過5個小時,新北地檢署認為警方逮捕程序有問題,將涂姓小隊長依照妨害自由罪起訴。孫男搶奪罪則另外起訴。
▲海山分局偵查隊涂姓小隊長逕行拘提孫姓涉嫌人,檢方拒絕核發拘票後仍不放人,涉妨害自由。
全案發生在今年1月10日,孫姓男子下午闖入板橋文化路一段的銀樓,趁女店員轉身不注意,將2條金項鍊搶走後逃跑。警方沿路調閱監視器,查出孫男逃跑路線,當天深夜11點在孫男的乾妹妹家將他查獲到案。
孫男被捕後隔天中午12點左右,涂姓小隊長到新北地檢署向內勤檢察官聲請核發拘票,但檢察官認為孫男被捕時並非被民眾當場發現,且當時孫已更換犯案時的衣物,又將金條將給他人,並非現行犯或準現行犯。
檢察官更表明,「我無法批示核發拘票,講明白一點,你們是違法逮捕,如果人送進來拘留室,換成是我違法拘禁。」隨即在聲請書上勾選「不許可」,理由為無逕行拘提要件。
涂姓小隊長返回分局後本應立即釋放孫男,但他仍將孫留在警局,直到傍晚時還將他送往地檢署。檢察官果然當庭命法警將孫男解銬釋放,並簽分偵辦涂姓小隊長妨害自由。小隊長事後稱孫男是準現行犯才移送地檢署,但檢方認為他聲請拘票被駁之後,依法已不可拘禁孫男人身自由,將他依照妨害自由罪嫌起訴。